租赁合同内容变更如何认定?


租赁合同内容变更的认定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租赁合同内容变更。简单来说,就是在租赁合同生效之后,双方对合同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修改、补充等。比如,原本约定的租金是每月 2000 元,后来双方协商调整为 2200 元,这就属于租金条款的变更。 在认定时,形式方面很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对于租赁合同内容变更,如果是采用书面形式,那么通常有明确的合同变更协议等文件,这种情况下认定比较清晰。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协议就是有力的证据,证明合同内容已经变更。 如果是口头形式变更租赁合同内容,认定就相对复杂一些。虽然法律认可口头合同,但在实际中,一旦发生纠纷,举证比较困难。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合同内容已口头变更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比如,双方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若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显示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可能会认定合同内容已经变更。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通过实际履行行为来认定合同内容变更。如果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以行为表明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也可以认定合同变更。例如,原合同约定租金每月 10 号支付,后来承租人连续几个月都是 15 号支付,而出租人也接受了,这种情况下可以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了租金支付时间的条款。但这种认定方式也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并且在发生争议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等。 总之,租赁合同内容变更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变更的形式、相关证据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双方是否就合同内容变更达成了真实有效的一致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