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在我国法律中,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主要用于诉讼离婚场景,这是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依据。简单来说,就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无法挽回,到了必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有以下情形: 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就是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则是在婚姻期间和配偶以外的人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严重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对感情伤害极大。 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指通过殴打、捆绑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侵害;虐待是长期以打骂、冻饿等手段折磨家庭成员;遗弃是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不管不顾,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对方人身权益,破坏家庭和谐稳定。 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吸毒这些行为不仅会让家庭财产受损,还会严重影响家庭关系,一直不改的话,说明夫妻关系很难维持。 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且时间达到两年,这表明夫妻在情感和生活上已经疏离,难以再共同生活。 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例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另外,已废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一些情形,在认定时也具有参考价值,比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难以治愈且影响夫妻生活;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等情况。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