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女方没出钱离婚该如何分割?
我和老公婚后买了房,买房的钱基本都是他出的,我没怎么出钱。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就房子分割问题有点迷茫,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会平均分配,还是会有其他的判定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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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女方没出钱,离婚时房产分割需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比如男方用自己婚前的积蓄购买房屋并只登记自己名字,这房子就归男方个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夫妻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例如男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写了双方名字,若女方在照顾孩子等方面付出较多,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若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同样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像婚后两人工资收入一起买房,即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也是共同财产。 还有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上述原则分割。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写在双方名下且无约定份额的,就是共同共有。 总之,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像一方的婚前积蓄、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像工资收入、经营收益等。 按份共有:就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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