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多该如何离婚?


在夫妻共同债务较多的情况下离婚,首先要明确,离婚并不影响共同债务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都有偿还的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共同债务,那么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即可。 但现实中,常常会出现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的情况。这时,就由双方协议清偿。比如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债务的比例,或者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等。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产生原因等。 这里要先搞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双方都签了字,这就是共同债务;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里买生活用品、孩子学费等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自己偷偷去借了很多钱去赌博,这就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 总之,在共同债务较多时离婚,要先界定债务性质,再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如何偿还。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