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意见复议申请该如何提出?
在涉及司法鉴定的事情上,我对给出的鉴定意见不太认可,心里很不踏实,想申请复议。但我完全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去操作,比如要准备些什么,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等,所以想了解下司法鉴定意见复议申请到底该如何提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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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司法鉴定意见复议申请通常是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是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 对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复议的情形,当你能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人民法院会准许:一是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二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三是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四是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不过,如果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能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就不会进行重新鉴定。 申请的流程方面,首先要准备好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书要清晰准确地写明申请重新鉴定的原因等内容。然后提交申请书,一般的鉴定申请提交期限是在举证期间内,但要是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是可以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 另外,重新鉴定一般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并且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总之,提出司法鉴定意见复议申请,要依据法律规定,准备好材料按流程来进行。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相关概念: 补充鉴定:就是在原鉴定基础上,因为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委托人提供了新鉴定材料等情况,对原鉴定进行补充完善的鉴定。 重新鉴定:是因为原鉴定存在如鉴定机构或人员无资格、程序违法等问题,而重新委托其他机构或人员进行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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