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捐赠支出怎么填?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捐赠支出的填写是一个重要且需要谨慎对待的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填写步骤和相关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捐赠支出。捐赠支出就是企业或个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别人,比如捐给慈善组织做公益。在税法里,捐赠支出有一定规定,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在填写时,对于企业纳税人,通常会用到《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在这张表中,要区分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按照规定填写实际发生额、税收金额等信息。税收金额要根据年度利润总额的12%来判断,如果捐赠支出在限额内,税收金额就等于实际发生额;如果超过限额,税收金额就是限额数,超出部分要进行纳税调整。非公益性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要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通过“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模块填报。先在该模块录入捐赠信息,包括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赠单位名称、捐赠凭证号、捐赠金额、扣除比例等。扣除比例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30%或者全额扣除。填写完毕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可以扣除的捐赠金额,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相应扣除。 填写捐赠支出时要保证捐赠的真实性,并且有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企业和个人要留存好捐赠票据,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果对填写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