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怎样争取更大权益?


在征地拆迁中争取更大权益,有多种方法和途径。 首先,要熟悉重要维权期限。比如农村土地征收需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批准征收土地后依法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若被征收人对批准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需要在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其次,提前了解自己应得的合法补偿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偿范围还有对无法移动或搬迁的土地使用权、门面房及建筑设施等财产的补偿;针对确实由于搬迁导致损失的机械设备所进行的补偿;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再者,保障好自身知情权。信息对等是争取合法权益的必要前提,可以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法律程序来保障自身的知情权。 然后,确认拆迁合法性。核实拆迁项目是否具备合法的手续和批文,包括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等。 另外,评估财产价值。请专业机构对被拆迁的房屋、土地及其他财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确保补偿金额与实际价值相符。完整记录所有与拆迁相关的文件、协议和通信记录,如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拆迁通知书、补偿方案等。 在与拆迁方打交道时,要进行谈判协商,与拆迁方积极沟通和谈判,争取获得最佳补偿方案,协商过程保持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基于法律法规和市场评估,合理提出补偿要求,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助、过渡安置、生产经营损失补偿等。如果多数被征收人的权益受到相同影响,可以考虑集体行动,通过合法途径共同维权,增强议价能力。 若协商无果或遇到违法行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方式增加社会关注度,为维权行动争取更多支持。同时,要做好长期维权的心理准备,保持耐心和坚持,不要因为压力而妥协放弃合理诉求。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