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捍卫自己的征地拆迁权益?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若想捍卫自己的权益,有多种方式。首先要了解征地拆迁相关的基本概念。征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征收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政行为 。拆迁则涉及对房屋等建筑的拆除事宜。 从具体途径来说,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是重要手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同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意味着如果对拆迁决定或者补偿决定不满意,就可以通过这两种途径维权。 在整个过程中,还有一些要点需要注意。在动员拆迁阶段,要注意了解补偿安置内容。很多时候大家得知拆迁消息可能在正式公告之前,比如通过动员大会等,此时就要留意补偿相关信息。发现征地拆迁文件,要及时查看并提出异议。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各地实施征地应依法发布《征地启动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另外,如有强制拆除危险,涉嫌违法,要提前留证并及时报警,实践中存在未经法定程序直接强制拆除的情况,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对于拆迁中的评估也要谨慎应对,如果尚未评估,可以根据其他人的评估情况结合自家的协谈情况,确定评估与否以及进行评估的时间,并且要亲自参与,避免遗漏或错登;如果已经出具了对自家的评估结果,注意按照期限提出复核,一般是十天,避免因自己未及时提出异议而影响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征收土地: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