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如何获得产权?
我家之前房子拆迁,分了套安置房。现在住进去有段时间了,想把产权办下来,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希望了解下安置房获得产权的详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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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要获得安置房产权,一般需经过以下步骤。 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所需材料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查档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明。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等。这些材料是办理产权的基础,能证明安置房的来源以及相关权益人的身份等信息。 其次,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一般要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取表格并填写,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相关税费,比如契税等。契税的缴纳比例根据房屋面积等因素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完税费后,再将完税凭证等资料交回办理窗口,最后就可以等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了。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安置房办理产权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安置房达到一定的年限才能办理产权,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安置房需满5年才可办理。所以,在办理之前,建议你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拆迁安置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获得安置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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