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车撞了在急诊的费用该如何处理?

前几天我在路上被车撞了,当时就被送去急诊。现在产生了不少费用,我自己经济条件有限,肇事方好像也不太愿意积极承担。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些急诊费用到底该怎么解决,是肇事方全出,还是保险公司会赔,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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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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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车撞后在急诊产生的费用,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做出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费用承担方。当其中一方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完全责任时,应当全额或者部分承担受害者的急诊医药费用赔偿责任。例如,如果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对方就要承担大部分急诊费用。 若肇事方未能按照规定支付相关医药费用,且受害人家属亦无法承受其医疗费用负担之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或者救助基金可以先出钱救你,后续再向责任人追要这笔钱。 此外,交通事故的急诊费用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双方可以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车辆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这里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相关概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是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对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是一种专门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等特定费用的基金,在肇事方或保险公司无法及时支付费用时发挥作用。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或其他商业保险中,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医疗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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