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租了个房子,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注意,后来才发现合同里没写租赁期限。心里有点不踏实,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算租期,我和房东后续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要是不想租了或者房东想收回房子,又该怎么操作呢?就想了解下这种没约定期限的租赁合同该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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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时,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期限。这很好理解,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坐下来好好商量,确定一个租赁期限,然后把这个约定写下来或者以其他方式固定下来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接下来就要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比如合同里虽然没写租期,但提到了租金支付方式是按年支付,结合当地租赁市场通常按年租赁的习惯,或许就能推断出租赁期限 。要是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第七百三十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以及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都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是为了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例如,出租人要提前通知承租人找新的住处,承租人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安排接收租赁物等。总之,遇到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情况,先尝试协商补充,再看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最后才按不定期租赁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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