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遇到医患纠纷该怎么处理?
我去医院看病,担心和医院产生纠纷,要是真遇到这种情况,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心里很没底。我想了解一下,在医患纠纷发生前后,有哪些合法合理的处理方式和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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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害怕遇到医患纠纷时,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方式来处理。首先,在纠纷发生前,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病历资料。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这就保障了患者能够获取自己医疗信息的权利,让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情况有清晰的了解。患者可以通过查看病历,知晓自己接受的检查、诊断、治疗措施等内容,以便监督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规范。 如果不幸遇到了医患纠纷,第一时间应该选择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一种较为温和、直接的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就纠纷问题进行沟通,明确各自的诉求和责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和解协议,纠纷就能得到妥善解决。 若协商不成,患者还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其调解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会签订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进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患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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