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未经本人同意办理综合信息服务费该如何处理?
我发现电信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就给我办理了综合信息服务费。每个月都多扣钱,我很生气。我想知道电信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不能让电信把多扣的钱退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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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未经本人同意办理综合信息服务费,这种行为涉及到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电信和用户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当用户办理电信业务时,就和电信公司形成了合同,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电信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办理综合信息服务费,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这是对用户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犯。自主选择权意味着用户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某项服务,而电信的这种擅自办理行为明显剥夺了用户的这一权利。公平交易权则要求交易要遵循公平原则,电信在未告知用户的情况下增加收费项目,破坏了交易的公平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为用户提供了保护。该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电信未经同意办理费用的行为,违反了这两条法律规定。用户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电信停止这种侵权行为。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用户可以先和电信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提供办理该服务的依据。若电信无法提供合理依据,用户可以要求其退还已收取的综合信息服务费,并取消该服务。要是和电信协商不成,用户可以向电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如工信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通过这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损失较大,用户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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