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逃逸行为?
我最近遇到个事,路上发生了碰撞,对方车开着就走了。我不太清楚这到底算不算逃逸,就想了解一下,到底怎么去认定一个行为是不是逃逸啊?是只要离开现场就算吗,还是有其他判断标准 ?
展开


认定逃逸行为,需要从多方面来判断。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逃逸行为通常指在明知发生了相关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实施的逃离现场等行为。以交通事故逃逸为例,认定逃逸要满足以下关键要素: 第一,明知发生事故。这意味着当事人清楚知道自己引发了事故。比如车辆碰撞后,驾驶人明显看到车辆受损、有人受伤,就应当意识到事故发生了。如果确实不知道发生事故而离开,比如车辆轻微剐蹭,驾驶人没察觉到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一般不算逃逸。 第二,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即离开现场的目的是不想承担法律责任,而非出于合理原因。像为了及时抢救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接受调查,未脱离公安机关有效控制的,就不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不算逃逸。但要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无责就驾车离开,可实际上可能存在其他因素导致事故发生,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第三,客观上有逃离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不是简单离开一小段距离,而是故意躲避追查。例如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等。像肇事人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后离开,没有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这种行为就属于逃避追查的逃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也有明确规定:在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在客观上有逃跑的行为 。同时,也有一些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比如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等。总之,认定逃逸行为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