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部分红冲发票该怎么开具?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红冲发票的概念。红冲发票其实就是对之前开具的发票进行冲抵,以纠正错误或者处理销售退回等情况。当需要开部分红冲发票时,以下是一般的操作步骤。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要部分红冲,操作相对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企业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将需要红冲的部分金额以负数形式填写,新的发票金额就是原发票金额减去红冲部分的金额。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流程会复杂一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在整个开具部分红冲发票的过程中,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及时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以确保操作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