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村委会聘请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该如何追偿?

我是村里的干部,我们村委会之前聘请了一名工作人员。但在工作中,他因为失职给村里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现在我们想对他进行追偿,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要求他赔偿,还是走法律途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追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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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村委会聘请的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时,追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来说,村委会与聘请人员之间通常形成了一种雇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聘请人员因失职行为导致村委会遭受损失,村委会作为受损方是有权利进行追偿的。 在实际操作中,村委会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这是较为简便、直接的解决途径。村委会可以与该聘请人员面对面沟通,明确指出其失职行为以及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例如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村委会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时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聘请人员存在失职行为以及该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证据可以包括工作记录、文件资料、证人证言等。之后,村委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聘请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此外,如果该聘请人员的失职行为涉及到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比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涉嫌犯罪,还应当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至相应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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