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掉房产证上过世老人的名字?


去掉房产证上过世老人的名字,通常涉及到房屋产权的继承和变更登记,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继承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老人去世前立有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按照遗嘱内容,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房产。继承人需要准备好遗嘱、老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公证完成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产证上老人的名字去掉。 要是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所有法定继承人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需要所有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房产由谁继承。公证所需材料一般有老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完成公证后,同样是携带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 此外,办理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税费问题。比如,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但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登记费等。具体的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总之,去掉房产证上过世老人的名字,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