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说贿选过时效了该怎么回答?


在面对派出所说贿选过时效的情况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时效”。在法律上,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对于治安管理处罚相关的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们要分析贿选行为是否真的过了时效。如果贿选行为是一次性的,那从贿选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期限。要是派出所说过了时效,你可以要求他们明确贿选行为发生的具体认定日期,以及他们判断过时效的依据。比如让他们说明是如何确定贿选行为发生时间的。 如果贿选行为具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例如在选举前一段时间内持续进行贿选活动,那么时效的计算应该从贿选行为终了之日起算。你可以向派出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贿选行为存在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比如有证据表明在选举前的几个月里一直有人在进行拉票贿选活动等。 另外,即便从治安管理处罚角度可能过了时效,但贿选行为可能还涉及其他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所以你可以向上述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对贿选当选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当你向派出所回应时,可以有理有据地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证明时效的计算可能存在问题,同时表明你还会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此事,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