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负债怎么判?


在父母离婚时,对于负债的判决是一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的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要区分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了房子,或者一起开店借了钱,这些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像一方在婚前为自己购买个人物品所欠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当确定是共同债务后,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先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出来,就由法院来判决。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通常由负债的一方自己偿还,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例如,一方在婚前为自己购买汽车所借的钱,这笔债务就只由借钱的一方负责偿还。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债务的用途,如果借的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支付孩子的学费、家庭的水电费等,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通常就会认定为个人债务。此外,债权人也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当父母离婚涉及负债问题时,要先明确债务的性质,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双方对于债务的判定和偿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