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情况下该如何卖房?
我和另一半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多年,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算事实婚姻。现在我们想卖一套共同生活期间买的房子,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是需要两人一起签字,还是一人就能处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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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一种婚姻状态。不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属于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在卖房时,房屋的处置就和合法登记的婚姻类似。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卖房时通常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并签字。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共同共有的财产,处分时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例如,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产交易中心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签字,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同居关系,那么就要看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从法律上来说,登记产权人有权单独处分该房屋。但如果另一方对房屋有出资等权益,可能会引发内部的财产纠纷。比如一方出资了购房款,却没有登记在产权名下,在卖房时,出资方可以通过提供出资证明等证据,要求分割相应的财产份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纠纷,双方也最好协商一致后再进行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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