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应该如何起诉?


涉外离婚起诉,是指涉及到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在国外结婚、定居等具有涉外因素的离婚诉讼程序。和普通的国内离婚起诉相比,涉外离婚起诉在管辖法院、法律适用、送达程序等方面存在一些特殊规定。 在管辖法院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法律适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在起诉流程上,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明、护照等。如果在国外形成的证据,还需要经过公证和认证。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送达、调解和开庭审理等程序。如果被告在国外,送达可能会采取外交途径、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总的来说,涉外离婚起诉比较复杂,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司法程序。如果遇到涉外离婚起诉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