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按揭房屋离婚时如何过户给子女?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有套还在按揭的房子,想过户给孩子。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先把贷款还清吗?还是有其他办法?想了解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具体的过户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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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按揭房屋离婚时要过户给子女,情况较为复杂。首先要知道,因为房屋处于按揭状态,意味着它是抵押给银行的 ,在还清贷款注销抵押前,正常情况下不能直接办理过户登记。 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按揭房屋在未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前,不满足过户的物权变更登记条件。 通常有两种常见办法来实现过户给子女。一种是先清偿完借款,取得完整产权后再过户。也就是说夫妻需要把剩余的房贷全部还清,解除房屋的抵押状态,之后按照正常的房屋过户流程,将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另一种办法是经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后过户。比如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当前贷款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办理转按揭并不容易,需要满足银行的相关条件和审批流程。 离婚房产过户还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基本步骤如下:1. 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 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 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 取证。 相关概念: 析产:一般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转按揭:把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个人向其他银行重新申办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借款人或抵押物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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