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涉及姐弟买房的情况该怎么写?
我最近打算离婚,在离婚协议里涉及到姐弟买房的事儿。我和姐姐之前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离婚要把这房子的情况在协议里写清楚。我不太清楚要怎么规范地写,担心写不好以后有麻烦,就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写这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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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在不同时间节点买房的性质。如果是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一方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复婚,该房产也不会自动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解除后,个人的财产取得行为具有独立性。 若在离婚程序进行中,双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时购买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并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此时可视为子女个人财产。 在撰写离婚协议涉及姐弟买房内容时,要详细说明房产信息,包括位置、面积、房产证号等。明确房产归属,是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按比例共有。如果涉及贷款,要写明后续贷款偿还责任。例如可以这样表述:“双方确认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房产证号为[具体编号],该房产系姐弟[姐姐姓名]与[自己姓名]共同购买,经协商一致,该房产归[具体归属方]所有,后续房贷由[负责偿还方]承担。” 此外,协议内容要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这样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比如成年人一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签合同等;未成年人或精神有问题的人可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指的是社会的一般利益和道德观念。比如协议内容不能违背社会基本道德,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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