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对土地相关法律比较关注,想了解一下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身边偶尔会听到一些土地交易方面的传闻,不太清楚到底怎么就算是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了,也不知道达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所以想具体知道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以什么标准来立案的。
展开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为了赚钱,违反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卖出去,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明确指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就会予以立案追诉: 首先,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是受到严格保护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如果有人非法把五亩及以上的基本农田进行买卖,那就达到了立案标准。 其次,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这类耕地虽然不像基本农田那样保护等级最高,但非法转让、倒卖达到十亩及以上,也会被立案。 再者,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这里的其他土地包含的范围比较广,只要面积达到二十亩及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行为,就符合立案条件。 然后,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就是说通过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赚了五十万元及以上,也会被立案追究责任。 还有,即使没有达到前面说的那些数额标准,但是因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已经受过行政处罚了,后来又干了同样的事,这种情况下同样会被立案。 最后,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因为实际情况复杂多样,除了前面列举的情况外,如果有其他严重危害土地管理秩序等情节严重的情况,也会立案。 总之,法律设定这些立案标准,就是为了严格保护土地资源,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