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土地交易税费有哪些?


在工业用地土地交易中,会涉及到多种税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如果转让方是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这种交易行为属于销售不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工业用地交易如果产生增值,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再者是企业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企业,其转让工业用地取得的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属于其中之一。 另外还有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工业用地土地交易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执行的。 最后是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在工业用地交易中,承受土地权属的一方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