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中列支的服装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所在的公司,会在福利费里列支服装费,给员工发放工作服装。我不太清楚这部分服装费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福利费中列支的服装费是不是免征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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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福利费中列支的服装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我们得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但是,对于什么是生活补助费,还有进一步的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对于福利费中列支的服装费,如果是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工装,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是工作必需的装备,通常是可以不计入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比如,建筑工人的安全帽、工作服,化工厂工人的防护服等。这是因为这些服装是用于工作防护,并非个人的额外福利。 然而,如果发放的服装并非用于劳动保护,而是属于一般性的福利服装,比如企业为员工发放的普通西装、休闲装等,这类服装费一般需要计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为这种情况下,服装更倾向于一种员工福利,而不是满足工作实际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所以,福利费中列支的服装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关键在于判断该服装是否属于劳动保护性质的工装。如果是劳动保护性质的工装,通常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般性福利服装,则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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