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解散老板不给补偿合理吗?

我所在的公司要解散了,老板说不会给我们任何补偿。我在这里工作好几年了,也没犯过什么错,就这么没补偿地被辞退,感觉挺不公平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解散老板真的可以不给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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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解散老板不给补偿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理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经济补偿这个概念。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的解除等情况而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明确指出,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解散这种情况时,老板是需要给劳动者补偿的。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当公司解散时,老板应该按照这些规定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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