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发过期商品是否违法?


公司给员工发过期商品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首先,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公司给员工发放物品,无论是作为工资报酬的一部分,还是以福利形式发放,都应当保证所发物品符合质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虽然这里说的是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但对于以其他形式给予员工的报酬或福利,也需要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如果公司将过期商品作为工资的替代或者福利发给员工,这实际上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相当于没有提供足额、合格的劳动报酬或福利。 其次,从产品质量的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过期商品很可能不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公司发放过期商品的行为违反了此法律规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员工在接受公司发放的商品时,可视为消费者。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如果公司明知是过期商品还发放给员工,员工可以根据这些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员工遇到公司发放过期商品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更换合格的商品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公司拒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