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补充医保是否需要交税?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交税,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企业所得税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同时,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补充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如果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通常来说,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其次,从个人所得税方面来看。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对于补充医疗保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部分,应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员工取得的补充医疗保险福利要算进工资里一起计算要交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小李月工资是5000元,单位为其缴纳了20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5200元来确定应税所得。 所以,公司的补充医保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上有不同的规定,企业和员工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