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是共同财产吗?

我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这房子被征收了,得到了一笔补偿款。我现在想知道这笔补偿款到底算不算我和配偶的共同财产,会不会在离婚的时候要进行分割呀,很是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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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先,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均有使用权。在分配共同财产时,会按照国家规定利用统一度量标准进行评估分配。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房产如果没有进行投资或者通过买卖去牟利,房屋被征收换来的补偿款,不是生产、经营、投资的结果,所以通常应认定为婚前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对该补偿款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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