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令算不算是失信?


在探讨限制消费令是否算失信之前,我们需要先分别了解这两个概念。 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一旦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就不能进行一些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比如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子女也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限制消费令主要是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行为的一种约束。 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会在很多方面受到更为严重的限制和不利影响,不仅在消费上受限,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 从法律规定来看,限制消费令并不等同于失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只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就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只有当被执行人符合上述特定情形时,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过,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那么就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说,限制消费令是一种相对较为前期的督促手段,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有更严重的不履行义务行为时所采取的更为严厉的信用惩戒措施。 总之,限制消费令不算失信,但如果不遵守限制消费令,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从而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所以,当收到限制消费令后,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