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是因为证据不全吗?

我涉及到一个案子,里面有相关人员被留置了。我不太理解留置的原因,想知道留置是不是因为证据不全才采取的措施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个情况背后的法律逻辑。
展开 view-more
  • #留置措施
  • #监察法
  • #职务犯罪
  • #证据调查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并不是因为证据不全。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调查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留置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和前提,并非是证据不全。相反,是在已经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的基础上,出于保障调查顺利进行等考虑而采取的措施。比如,当被调查人可能存在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风险时,为了防止证据被破坏,保证调查工作能够完整、准确地查明事实,监察机关就可能会依法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而且留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获取更全面的证据,而不是因为证据不足而随意采取的手段。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