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终解释权是否合法?

我在商场看到有些促销活动声明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我不太明白这个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合不合法。要是遇到商家用最终解释权来侵犯我权益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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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最终解释权”是一个在商业活动中常见的表述,商家常常会在促销活动、格式合同等中声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单方面宣称的“最终解释权”通常是不合法的。 在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而商家声称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往往是格式条款,商家凭借此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权利,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原则。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声明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以“最终解释权”为由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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