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领完结婚证后打算买房子,但是不清楚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我们买房的资金来源比较复杂,有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也有一方父母资助的部分。我就想了解一下,像这种情况,房子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具体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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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不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资金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收入,符合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例如,夫妻双方用婚后的工资积蓄购买房产,就属于这种情况。 然而,如果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房屋,且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个人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并且能够提供清晰的资金流向证明,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是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双方有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也应按照协议执行。例如,夫妻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某套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这种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有效的。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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