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庆假期最后一天回公司路上遇车祸受伤是否算工伤?

国庆假期结束最后一天,我在回公司的路上遭遇了车祸,现在受伤了。心里很着急,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啊?想具体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怎么判断这算不算工伤,要是算工伤我后续该怎么处理这些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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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最后一天回公司路上遇车祸受伤,不一定算工伤。首先,咱们得清楚什么是工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就是在用人单位或者从事工作的地点和时间内,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认定为工伤,有几种情况需要满足。一是在回公司的路上是出差、加班或其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比如公司安排你在假期最后一天回公司取重要文件用于第二天的紧急项目,在这个途中遇车祸受伤,就可能算工伤。二是公司在国庆假期期间安排你参加了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比如培训、会议等,在从参加这些活动地点回公司途中受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包含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如果只是单纯在国庆假期最后一天从自己住处回公司准备第二天上班,目的是先回住处休息以便次日能正常到岗,通常不属于直接“上下班途中”,这种情况可能就不算工伤。比如詹某在国庆假期从老家回宿舍途中发生事故,就未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他回宿舍是为了休息,并非直接去工作岗位。 相关概念: 上下班途中:指在合理时间内,以上下班为目的,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 非本人主要责任: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决为依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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