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上班时间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挺闹心的。我下班后在公司附近的超市买点东西,结果不小心摔倒受伤了。我就想知道这种不是上班时间受的伤,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具体范围,就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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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上班时间受伤,不一定不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是指职工在从事生产劳动或日常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有明确规定。 如果受伤是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发生的,即便不是上班时间,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上班前在单位停车场停车时受伤,这是为工作做准备,属于工伤;下班后在单位整理工作资料准备带回家继续处理时受伤,这是工作的收尾,也可认定为工伤。 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使不在正常工作时间,同样属于工伤。比如受单位指派外出洽谈业务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 另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算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 但要是受伤完全是在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中发生的,就不属于工伤。像在非工作时间参加私人聚会受伤,或者在家休息时自己不小心受伤等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像您下班后在公司附近超市购物摔倒受伤,由于这并非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所以大概率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具体认定,还得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最终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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