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去名字后是否会算作未满二年?
我家房产证上本来有我和父母三个人的名字,现在打算把我的名字去掉。听说房产交易有满两年的说法,能影响税费之类的。我就想知道,产证去掉我的名字后,这房子会不会被算作未满两年啊?这样对之后的交易影响挺大的,所以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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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判断产证去名字后是否算作未满二年,需要从房屋产权变更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满两年”在房产交易中的概念。“满两年”通常指的是从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缴纳契税的时间开始计算,到房屋进行再次交易的时间间隔是否满两年。这个时间认定在房产交易中很关键,因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在交易时可以免征增值税等税费。 对于产证去名字这种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如果产证去名字是通过买卖的方式进行的,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这相当于一次新的房屋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种新的交易行为会产生新的产权变更记录。新的产权变更时间就会成为判断房屋是否满两年的起始点。也就是说,如果通过买卖去名字,很可能会被重新认定为未满两年。 要是产证去名字是通过赠与、继承等非买卖方式进行的,一般情况下,房屋的购房时间认定是可以延续之前的时间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所以,在这种非买卖的产权变更方式下,房屋一般不会因为去名字而被算作未满两年。 综上所述,产证去名字后是否算作未满两年,取决于去名字所采用的具体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你在办理产证去名字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以确保准确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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