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还手打架后被公司辞退,公司称工资没那么快发,这种做法合理吗?
我因还手打架被公司辞退了,现在公司说工资不能马上发。我担心公司是不是想赖账,毕竟我付出了劳动就该拿到应得的报酬。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到底合不合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能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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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一般是不合理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意味着,即使员工因打架被辞退,公司也应当及时结清员工的工资。 其次,虽然员工打架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这并不影响其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公司内部规定可以对员工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辞退,但不能以此为由拖欠员工工资。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员工因打架行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时应及时结清工资,除非存在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等特殊情况,且扣除工资也需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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