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去换不动产登记证的说法正确吗?


“千万别去换不动产登记证”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首先,以前的证件与现在的不动产证法律效力是一致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5条规定:“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也就是说,在不动产权没有发生变更、转移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换的,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依然有效。 其次,在进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实行“不变不换”原则。只要是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在权利不变动时,证书不用更换,旧证和新证都能发挥法律效力。例如,一些老房子的主人,其持有的老房产证只要没有涉及房产交易等变动情况,就无需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登记证。 不过,存在一些情况是需要换发新的不动产证的。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因为后续若涉及房屋买卖、抵押等交易时,使用不动产登记证会更加便利,交易流程也会更加顺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总之,换不换不动产登记证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近期没有房产交易等计划,不换也不会影响现有权益;但要是考虑到未来可能进行房屋交易等,提前更换成不动产登记证会为后续的手续办理提供便利。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指的是将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相关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把你对不动产的权利通过登记的方式确定下来并记录在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家实行的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制度,目的是提高登记效率,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比如常见的不动产登记证,它明确了权利人对不动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