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是否需要收费?
我在一个民事案件里,打算提出管辖异议,但不清楚提出这个需不需要交钱。要是收费的话,费用标准是怎样的?我很担心提出管辖异议会产生高额费用,影响我的维权成本,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管辖异议是否收费需要分情况来看。管辖异议,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向法院提出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请求。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是不需要交纳费用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从这里可以看出,当事人单纯提出管辖异议,法院进行审查处理这个环节,是不在需要交纳受理费的范围内的。 不过,如果在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最终确定管辖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但是在移送过程中涉及到一些其他情况,比如有新的诉讼请求等,那就可能会涉及到费用的问题。比如在移送后,原告增加了诉讼请求,并且该诉讼请求符合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条件,那就需要按照规定交纳相应费用了。但这并不是因为管辖异议本身产生的费用,而是基于新的诉讼情况。所以总体而言,单纯的管辖异议通常是不收费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