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我之前因为和物业有些纠纷,就没交物业费。现在纠纷解决了,物业让我补交物业费,还说要收滞纳金。我不太明白,补交物业费真的需要交滞纳金吗?滞纳金的收取有什么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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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补交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滞纳金和违约金这两个概念。滞纳金,原本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一般是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不过在民事领域,物业服务合同里提到的通常是违约金,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费需承担违约金,那么当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时,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比如合同约定逾期一日需按照欠费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业主就应按照此约定执行。 然而,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相关约定,物业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就缺乏合同依据,业主可以拒绝支付。此外,如果物业本身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以此为由未缴纳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业主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减免违约金。比如业主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如小区卫生清理不及时、安保措施不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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