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写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双方?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单独所有。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夫妻双方的,还是只属于房产证上写的那个人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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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后房产证写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双方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单独所有,若无特别约定,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等通常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双方。比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单独所有,但实际上这是用夫妻共同的钱买的,所以本质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房产可能就不属于双方共有。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就按照协议约定,属于登记方单独所有。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同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若明确是赠与一方,那该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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