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改名字是否需要钱?


卖房子改名字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产过户,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其中涉及的费用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契税,这是由买家来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通常,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其次是增值税,一般由卖家缴纳。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不过,北上广深地区有特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还有个人所得税,也是由卖家承担。根据规定,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还会有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印花税、登记费等。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8年11月1日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登记费一般为每件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