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是否有时间限制?
我之前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别人做担保了,当时没太在意时间的事儿。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抵押担保是不是有时间限制。要是有时间限制的话,过了这个时间我是不是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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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是有时间限制的。
在法律上,我们通常把这个时间限制叫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时间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就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法定时间范围。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王五用自己的房子为这笔借款做抵押担保。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张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比如李四到期不还钱)之日起算。在这三年里,张三如果要行使对王五房子的抵押权,法院会给予支持。要是过了这三年,张三才想起去行使抵押权,法院就不会保护他这个权利了。
所以,抵押担保是受主债权诉讼时效限制的。债权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会面临权利无法实现的风险。而抵押人也要清楚这个时间限制,在主债权诉讼时效过期后,自己的 抵押责任在法律上可能就会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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