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不签合同算违约吗?
我想买套房子,和卖家口头谈好了各项条件,可卖家一直拖着不签合同。我有点担心,如果他最后不签合同,这算违约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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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判断不签合同是否违约,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要明白合同的形式不局限于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买卖双方只是达成了口头约定,虽然这也构成一种合同关系,但由于缺乏书面凭证,举证相对困难。若一方不签书面合同,在能证明口头约定存在的情况下,不签合同一方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有了一些前期的约定,比如签署了认购协议、意向书等预约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一方按照预约合同的要求准备签正式购房合同,而另一方拒绝签订,那么拒绝方就违反了预约合同的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 最后,如果双方仅仅处于初步协商阶段,没有形成任何具有约束力的约定,那么此时任何一方不签合同都不构成违约。因为在这个阶段,双方都还在考量和选择,没有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关系。所以,要判断购房不签合同是否违约,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已经形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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