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属于拆迁吗


旧房改造并不等同于拆迁。 首先来说说拆迁,通俗讲“拆”就是把土地上原来的建筑物等拆除,“迁”就是对原来土地使用者进行暂时或永久的迁移。拆迁通常是为了城市整体规划,或者国家专项工程建设需要,把原有的建筑住房拆除、搬迁 ,从而合理利用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如国防和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多种情形下,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一般会获得安置房以及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而旧房改造是指对老旧住宅进行部分或全面的翻新、装饰和修缮,让其具备现代化居住条件。比如一些老旧小区,建筑年限较长,房屋功能和外观无法满足当代人们需求,就会进行旧房改造。旧房改造更多是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改善,重点在于利用旧有资源,提升住宅的居住舒适度和市场价值。 从补偿方式上看,旧房改造补偿款计算方式一般为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原建筑面积×(1+补偿系数) ,该补偿系数一般不高于0.7,具体数值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 总之,旧房改造和拆迁在定义、目的、补偿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所以旧房改造不是拆迁。 相关概念: 拆迁:是指将土地面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并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暂时或永久迁移的行为。 旧房改造:对老旧住宅进行部分或全面的翻新、装饰和修缮,使其具备现代化居住条件的改造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