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了解棚户区改造吗?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首先来说说棚户区的认定。棚户区并非严格法律概念,通常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不过各地认定标准有差异,比如江苏省界定棚户区的标准有主要以木板等为承重结构的简易房屋;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的小平房;按相关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并且,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再讲讲改造流程。棚户区改造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改造要先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立项通过后,涉及集体土地的,要办理土地批复,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之后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最后说说补偿。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等。货币补偿会根据房屋价值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房屋产权调换则会提供合适的安置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 相关法律依据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也对棚户区改造的多方面内容作出规定。总之,棚户区改造有着严格规定和流程来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