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现在是否还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

我最近关注房产市场,听说过一房二卖这种事儿,心里挺没底的。想知道在当下,一房二卖是不是还时有发生?具体在哪些情形下会出现?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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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现在仍然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 一房二卖,简单来说,就是房屋的出卖人在与一个买受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另一个买受人。由于房屋作为标的物具有唯一性,出卖人不可能同时履行两份合同,在履行其中一份合同时,必然会对另一份合同构成违约。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是,出卖人在同一时间内与两家买家签署合同,而后向其中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所以,在购买房屋时,购房者一定要谨慎,仔细核查房屋的相关信息,避免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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