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写女方名字是否有用?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原本是我的婚前财产,但女友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加了名字后这房子的归属权会怎么算呢?会不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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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财产写女方名字是有一定作用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婚前财产的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正常情况下,它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把婚前财产写上女方名字时,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行为可视为一种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就是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女方的意思表示。 一旦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行为通常就不可撤销了。这时候,该财产的性质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份额,那么在很多情况下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 要是将来涉及到离婚分割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一般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结婚时间长短等。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对房产的出资情况等,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予以考虑。不过,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以结婚为条件,而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赠与方可能有权要求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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