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有一套婚前买的房子,现在老婆想让我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我有点犹豫,不知道加了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是以后有什么变故,这房子的归属该怎么算呢?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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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通常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法律原理来讲,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当在婚后把另一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时,这一行为可以看作是房产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一旦完成了房产登记的变更,也就是把名字加上去了,赠与行为就完成了,房产就不再单纯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是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情况中,加名的行为就相当于进行了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赠与生效,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在加名时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约定按份共有,明确各自所占的份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双方对房产的权益。要是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共有,也就是夫妻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权益。所以,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通常会使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因特别约定而不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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